天际股份面临虚报年报处罚,投资者维权通道开启

天际股份遭遇监管处罚,涉嫌财务报告不实

2026年7月13日,天际股份接到了广东证监局发布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根据调查结果,天际股份在财务报告中存在不实记录。具体来说,该公司在2023年的年报中,通过子公司新特化工自行签收送货单、指导客户填写送货单并提前开具发票等手段,提前确认了部分营业收入。这一行为导致2023年度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、利润总额分别虚增了13,654,867.25元、6,805,385.18元、6,849,482.07元,分别占当期总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、利润总额的0.62%、0.32%和13.33%。

如果证监会最终确定对天际股份进行行政处罚,那么在2024年3月25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买入天际股份,并在2026年1月16日后卖出或持有且遭受损失的投资者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“证券市场周刊”官网的证券维权栏目提交个人信息和交易记录,参与索赔活动。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等损失,最终的赔偿条件和金额将由法院确定。在获得赔偿前,投资者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。

广东证监局计划对天际股份给予警告并罚款200万元,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吴锡盾、周帅、支建清分别罚款100万元,对杨志轩罚款55万元。天际股份表示将加强内部治理和规范信息披露,以提高透明度。

天际股份主要业务涵盖六氟磷酸锂及相关氟化工产品、次磷酸钠及相关磷化工产品以及小家电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。